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00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2.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90,476 股(含),约占已发行 A 股总股本
的 1.5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2,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42.00 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95,238 股(含),约占已发行 A 股总股本的 0.78%。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6、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吉林省西点药业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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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