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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6:30:45 股吧网页版
聚赛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赛龙”)增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增资 17,000 万元,其中由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形成的债权 90.62 万元、由公司募集资金形成的债权16,909.3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芜湖聚赛龙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19,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华东二期项目”)系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芜湖聚赛龙系华东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华东二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6,909.38 万元,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芜湖聚赛龙形成债权16,909.38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东二期项目已结项。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1,952,1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8,564,56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9,470,740.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093,819.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5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号 投资总额 净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0,000.00 16,909.38 16,061.34

2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8,000.00 7,000.00 7,004.87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7,000.00 7,000.37

合计 36,000.00 30,909.38 30,066.58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对华东二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东二期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 1,19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二路 9 号

4、法定代表人:任萍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塑料粒料、塑料零件加工、销售;日用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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