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Ji'an Mankun Technology Co., Ltd.
(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炬大道191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满坤科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选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选择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实现产能结构升级、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公告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原则的合理性
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文后,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
1、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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