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投资金额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5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174,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771,787.2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403,112.78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号《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南京证券、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结合前述变更,公司为“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南京证券、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2576 17,128,677.72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
件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料零件扩产项目
注:截至资金转出当日,“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扣除其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相应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7,128,273.30元,上述余额与原募投项目专户转出资金差额为签署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期间收到的结息款。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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