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正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6,623,094 股。本次权益分派期间,“金钟转债”不暂停转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06,623,09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6 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3*****071 辛洪萍
3 03*****934 李小敏
4 03*****301 辛洪燕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2 日),
如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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