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编制。南京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南京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南京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1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3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6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1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9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24
第六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25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6
第八节 债券付息情况...... 27
第九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8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9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注册文件及发行规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067.6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3,932.35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账,并业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11 月 9 日(T 日)
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80%、第
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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