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钟转债”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原付息日
2025 年 11 月 9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金钟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 6.00 元(含税)。
2、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当期票面利率为 0.60%。
6、本次付息对象:“金钟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
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钟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5年 11 月 7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1 月 9 日。
8、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0%。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按面值支付“金钟转债”第二年
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3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5,000.00 万元(350.0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5,000.00 万元(350.0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1 月 8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
为 1.80%、第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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