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05:05 股吧网页版
金钟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飏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9年 9 月起任职于广州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现任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联合会常委。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出席任期内全部董
事会及股东会,未发生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会前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会议期间积极参 与讨论,结合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本年 度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就董事会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任职 会情况
姓名 状态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现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场/通讯方式)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郭飏 在职 8 8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
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他
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偿提供担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延期进行审查,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 决权,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财务及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 结合履职需求开展现场工作,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及畅通的沟通渠道,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与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