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作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招标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
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
督导期限已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苏军良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陈水平、孙炜婧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136
注册资本 27,520.4820 万元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亲议
控股股东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李灏
联系电话 0591-8370930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招标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计机构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2022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陈盛先
生出具《关于对陈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
29 号),认定其母亲名下证券账户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买入公司股票 800 股,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卖出公司股票 800 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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