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睿能科技、合力泰、太阳电缆、福昕软件、 海峡环保、东进农牧、科金明、蓝箭电子、福光股份等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英女士,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如意先生,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光股份、漳州发展、琏升科技等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于 2026 年 1 月和 2 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
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英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如意先生于 2025 年 3 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除此之外,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华兴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英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如意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咨询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为公司提供有效的咨询帮助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审计小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质量控制部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质量控制部门负
责人。在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小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质量控制部门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华兴所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华兴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华兴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小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成员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华兴所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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