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38:01 股吧网页版
招标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忠诚勤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要表决事项发表客观独立的书面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雷云,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经济师。1988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科员;1998 年 11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福建光明建筑设计院院长;2000 年 3 月至今,任光明房地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恩施梭布垭石林景
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4 月至今,任福建省正大拍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10 月至今,任福州东南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福建楚商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正大光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福建正大光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12 月至2021 年3月,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97.SZ)
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鹊桥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席 7 次,其中亲自出席 7 次、委托出
席 0 次,缺席次数 0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股东会 5 次。

本人对董事会本年度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对公
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对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就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等、本次审计拟重点关注的事项、与治理层沟通的其他事项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本人在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出具审计意见后就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重大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初步审计结论、本期经营成果变动情况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或修订《信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