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1
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包贺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包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293,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8%,拟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4 日
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近日收到包贺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包贺林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贺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4,293,24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8.58%,通过广州市葆莱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8,573,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4%,包贺林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866,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包贺林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价格承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3.每年减持比例承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4.董监高任职期间减持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承诺延续性承诺: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6.信息披露承诺: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7.优先适用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包贺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注:包贺林先生所持股份锁定期为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起 36 个月,已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届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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