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2、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3、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
4、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5、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信息沟通: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2、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4、来访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作好接待登记工作。
5、信息披露: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
6、筹备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以及路演活动的筹备,会议材料的准备,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7、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包括公司网站和其他有关网站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和互动平台开设与维护、信息资料的更新等。
8、分析研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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