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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21:25:01 股吧网页版
嘉戎技术: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交易方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溥玉”)等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其中,公司拟向厦门溥玉发行 31,208,344 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杭州蓝然 3,251.34 万股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 37,893,141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219,409,127 股,厦门溥玉持有公司69,101,4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9%,厦门溥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厦门溥玉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超过 30%,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鉴于厦门溥玉已承诺自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后,厦门溥玉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厦门溥玉在本次交易中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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