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9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蓝然”“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 号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起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
日止,即 2025 年 5 月 1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
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七)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主体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和承诺,并经访谈,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情况(不含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持股性质变更及转托管引致的变动)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交易性
(股) (股) 质
2025-06-18 5,280 5,280 批量非交
易过户
2025-06-25 -1,500 3,780 卖出
纪小露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5-06-26 -1,500 2,280 卖出
2025-06-27 -1,000 1,280 卖出
2025-09-08 -200 1,080 卖出
2026-04-03 300 300 买入
陈琼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6-04-17 -75 225 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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