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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0 19:51:02 股吧网页版
嘉戎技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9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蓝然”“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 号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起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
日止,即 2025 年 5 月 1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
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七)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主体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和承诺,并经访谈,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情况(不含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持股性质变更及转托管引致的变动)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交易性
(股) (股) 质

2025-06-18 5,280 5,280 批量非交
易过户
2025-06-25 -1,500 3,780 卖出

纪小露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5-06-26 -1,500 2,280 卖出

2025-06-27 -1,000 1,280 卖出

2025-09-08 -200 1,080 卖出

2026-04-03 300 300 买入

陈琼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6-04-17 -75 225 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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