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润泽、韩曰曾、薛安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236,947,599 股减少至 236,499,899 股,持股比例由
55.10%减少至 54.99997%,触及 5%的整数倍。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6,150,564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33.99%),韩志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00,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
近日,公司收到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韩志刚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7,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412%。本次权益变动前,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6,947,599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 55.10%。本次权益变
动后,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6,499,899 股,占公司股
本比例 54.99997%。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韩志刚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小区***号***室
韩润泽 上海市徐汇区***路***弄***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韩曰曾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小区***号***室
薛安斌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小区***号***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志刚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47,700 股,约占公司总
权益变动过程 股本的 0.10412%。本次权益变动后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由 55.10%下降至 54.99997%,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隆华新材 股票代码 301149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