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介绍 ......4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0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三、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一般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18 号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 ......11
四、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特殊规定
...... 15
五、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5
六、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
属于一般失信企业或海关失信企业 ......16
七、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
承诺事项的核查 ...... 16
八、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7
九、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4
十、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25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5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
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李海宁先生、段钧脐先生(后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海宁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北京事业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15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TCL 智家(002668.SZ)2016 年再融资、隆华新材(301149.SZ)IPO、索宝蛋白(603231.SH)IPO、长华化学(301518.SZ)IPO、一诺威(920261.BJ)北交所上市等项目。
段钧脐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北京事业部业务副总裁、保荐代表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索宝蛋白(603231.SH)IPO、先进数通(300541.SZ)2023 年再融资等项目。
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刘蕴松先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刘蕴松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北京事业部高级经理,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华铭智能(300462.SZ)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一诺威(920261.BJ)北交所上市及先进数通(300541.SZ)2023 年再融资等项目。
3、其他项目组成员:李俊先生、乔奇旸先生、熊棕瑜女士、关杰予先生。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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