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产业升级、深耕新材料领域。通过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提升工艺装备自动化水平,积极进行产能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加速完成产业布局,快速形成规模优势;重视研发创新,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开拓国内外市场,继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发展中赢得了先机和竞争优势。公司现有聚醚系列产品总产能 129 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聚酰胺树脂产能 4 万吨/年,在建聚酰胺树脂产能 8 万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320,334,847.1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8%;营业利润 160,496,644.3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45%;利润总额159,831,010.1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518,699.87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0,643,471.46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41%;基本每股收益0.3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50%。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产能规模优势、产品交付能力以及卓越的产品品质、指标稳定性,继续拓展国内外市场。本期公司聚醚系列产品总销量达 82.09 万吨,同比上期增长 25.10%。但受行业市场因素影响以及工程项目转固计入管理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因素,导致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本期净利润下滑。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6 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
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1、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
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
1 会第二次会 2025 年 02 定<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月 05 日
议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第四届董事 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2025 年 04 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会第三次会 月 17 日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 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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