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隆华新材)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保荐机构经过审慎调查与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的研究,同意保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特向贵所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尹鹏先生、祁俊伟先生(后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尹鹏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直属事业二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1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IPO、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2015 年再融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再融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再融资、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等项目。
祁俊伟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直属事业二部业务总监。曾任职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1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IPO、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再融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再融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再融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再融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等项目。
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李海宁先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海宁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直属事业二部业务副总裁。2015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再融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等项目。
3、其他项目组成员:许子辉先生、陈勇先生,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许子辉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直属事业二部业务总监。2015 年2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再融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 辅导等项目。
陈勇先生,男,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直属事业二部业务副总裁。曾任职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16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总部。主要负责或参与的保荐业务项目包括:浙江卓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 辅导、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辅导、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等项目。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单既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年03月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12月22日
公司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 号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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