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发布公告、公示栏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