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归属名单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名单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94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等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条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0592 万股。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9987 万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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