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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7:07:22 股吧网页版
冠龙节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李易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5 年度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经营目标所做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陈国军先生、张陆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004,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3,800,82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部分和非财务报告部分存在重大缺陷。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 ESG 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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