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董事不额外领取薪酬。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职务津贴均按月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及职务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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