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天力锂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天力锂能2024年以来因资金往来形成共9,700万元资金占用,具体如下:
公司向阿坝州高远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高远)预付锂辉石采购款累计5,800万元。阿坝州高远将1,000万元转给王瑞庆股权质押的质权人,将2,600万元转给新乡市新阳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光电池,王瑞庆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造成关联方资金占用3,600万元;
2025年1月7日,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循环科技)与平顶山鑫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鑫阔)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购买电池级碳酸锂530吨,合同总价4,028万元,当日支付4,000万元预付款。平顶山鑫阔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退还3,100万元、900万元。循环科技支付给平顶山鑫阔的预付款4,000万元实质上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力)向河南天铖数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铖)支付2,100万元,新天力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河南天铖退款2,100万元。新天力支付给河南天铖的2,100万元实质上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保荐机构获悉天力锂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于2025年5月11日至
2025年5月13日期间,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对天力锂能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所采取的检查方法和措施、获取的现场检查资料和证据如下:
1、访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了解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后续归还、整改的事项等;
2、核查公司此次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金额、主体单位等相关情况;
3、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4、获取并核查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合同、支出的银行回单、归还的银行回单等;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渠道对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主体单位进行核查;
6、督促上市公司完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
7、获取并核查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相关科目明细。
二、本次现场检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
(一)具体情况
1、阿坝州高远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公司与阿坝州高远发生多笔预付款并退回的交易,具体如下:
序号 合同情况 预付款情况 执行情况
2024 年 5 月签订合同,采购锂辉 2024 年 5 月 31 2024 年 6 月签订解除协议,对
1 石精矿(品味>5.5)单价为7500元 日预付 1200 万元 方于 6 月及 7 月分别退还 500
每吨,合同总额 1500 万元 万元、700 万元,未实际供货
2024 年 7 月签订合同,采购锂辉 2024 年 7 月 8 日 2024 年 9 月签订解除协议,并全
2 石精矿(品味>5.5)单价为5500元 预付 1000 万元 额退还预付款,未实际供货
每吨,合同总额 1100 万元
2024 年 7 月 29
2024 年 7 月签订合同,采购锂辉 日-2024 年 8 月 5 对方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退还
3 石精矿(品味>5.5)单价为4785元 日分四次以银行 1000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
每吨,合同总额 4545.75 万元 存款总计支付 退还 2600 万元,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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