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5-096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0,408,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45%)的大股东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软科”)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104,3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7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众志软科出具的《减持相关事项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天津众志软科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众志软科 40,408,657 股 11.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众志软科 6,104,315 股 1.7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
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即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6、价格区间: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股东众志软科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众志软科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股东众志软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11 月 18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2、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如因自身需要减持本单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本人承担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和其他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执行。如本单位/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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