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科江南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7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3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936.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 6,957.1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3,978.8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27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井支行(现更
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寿金融中心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双榆树支行开设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2 月 9 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士杰、陈超然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北京中科江南 招商银行股
信息技术股份 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 110910411210111 915.33 活期
有限公司 北京双榆树
支行
北京中科江南 招商银行股
信息技术股份 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 11091041127800030 5,500.00 结构性存
有限公司 北京双榆树 款
支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415.33
公司有 4 个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银行账号 811070101310229848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寿金融中心支行(银行账号 955088020659300046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寿金融中心支行(银行账号 9550880237769700185)3 个募资金专户余额已根据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决议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以上 3 个募
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相关监管协议予以终止。截至 2025 年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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