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丁杨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本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杨莉女士,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
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江苏如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南通嘉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如东分所部门经理。丁杨莉女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部门经理。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且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异议的情况,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5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2025 年 1 月 23 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业绩预告》。
2025 年 4 月 28 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报及 2025 年一季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关于 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相关议案。
2025年8月28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半年度拟冲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10月27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信息》、《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2025年4月28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2025年4月28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6月11日,本人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内审部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定期报告中的财务部分编制工作,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半年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各季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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