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力风电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60.66 元,募集资金总额3,296,749,68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02,887,448.53 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93,862,231.47 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1,440,241.2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5,302,472.7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1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83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含子公 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 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和华泰联合证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 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宗贵、 李威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 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形式
江苏海力风电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 3206230011010000043499 - 已销户
装备制造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10280000000986 - 已销户
如东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3735124 - 已销户
公司如东支行
江苏海力风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4733600002950 - 已销户
设备科技股份 公司如东支行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902745510403 - 已销户
如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8130078801300000443 - 已销户
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海恒如东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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