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976,631.1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727,622.3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 2025 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 积 金 3,072,762.23 元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08,321,273.49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8,580,347.0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198,580,347.01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 1.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0,000 元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000,000 元。2025 年度公司
未进行回购股份,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 9,000,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0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000,000 12,000,000 9,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976,631.18 37,827,354.15 37,806,626.6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9,131,938.24 25,057,828.18 22,836,062.66
营业收入(元) 261,346,112.28 279,688,538.96 281,563,769.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8,580,347.0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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