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科技”)于 2026年 0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4,750.00 万元,
减除发行费用 9,765.0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984.95 万元。
2023 年 03 月 03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
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78,288.00 万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70 号”《验
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03 月 03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1,743.73 21,743.7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781.50 8,781.50
3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6,339.35 6,339.35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1,864.58 51,864.58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0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3,943.73 23,943.7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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