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信息资料,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销售采购及生产业务关键活动、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实控人之一的股东股份质押。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内部环境(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及人力资源)
(1)组织架构: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基于此,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步修改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相关规定明确了各组织架构的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等内容,目前已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为组织架构的管理及监督体系,各组织架构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董事会另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机构,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设置研究院、营销中心、国际业务部、国际市场部、生产中心、品质管理中心、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部、总经办、行政部、法务部等内部职能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及岗位,科学制定岗位权限及相互关系,形成科学高效又相互制衡的组织管理架构。
(2)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发展战略管理规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针对发展战略制定的程序、内容及实施等做出详细规定。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设置总经办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处理发展战略的执行工作。公司重视发展战略的宣传工作,通过内部各层级会议和教育培训等有效方式,将发展战略及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内部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推动发展战略的落地执行及实现,同时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控,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调整程序。
(3)社会责任:公司制定了《社会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等规定,针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公司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双碳”政策为指引,重视供应链绿色环保及健康发展,加强了日常能耗的管控以及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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