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德石股份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稳健性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存款。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增加使用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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