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以
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 150,370,51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 2,227,400 股后的总股本 148,143,110 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740,035.4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
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27,400 股后的 148,143,1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2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0,740,035.40元/150,370,510*10 股=1.37926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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