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二零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 3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 6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10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 11
第六章 附则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石股份”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03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7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经公司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四条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董事会授权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德石股份 A股普通股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3.66 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四)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 932.4316 万元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 13.66 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68.2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总数量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股票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实际回购情况确定。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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