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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9:07:02 股吧网页版
德石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301158 证券简称:德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颜世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80,000 股(占公
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0.3240%)的股东颜世明女士(非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在此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 份数后总股本的 0.0810%)。

公司于近日收到颜世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回购专
股 东 名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在公司任职情况 户股数后公司
称 份数量(股) 本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颜世明 无 480,000 0.3192% 0.32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因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原持股方:王海斌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798%。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7、颜世明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颜世明女士持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8 号》”)等相关规则中关于大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2、颜世明女士持续遵守《监管指引 18 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规定,颜世明女士在王海斌先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持续共同遵守《监管指引 18 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规定。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颜世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系颜世明女士因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取得股份后个人安排,本次减持计划及计划实施期间,颜世明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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