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范忠廷,作为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忠廷,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会计学教授,注册税务师。1984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教研室副
主任 ,2002 年 2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烟台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2023 年 8 月退
休至今。2020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
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
席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董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方 事会会议
式)
范忠廷 在职 5 5 0 0 否 1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
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
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独立、谨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8 日 独立董事专门 3、《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 2025 年第 4、《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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