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1)法人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①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司资本变动及任免董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②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制定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③ 公司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促使经理层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与公司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2)组织结构
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行政管理部、供应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智能与信息化部、科技研究院、HSE 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钻具事业部、装备事业部、国际营销部和表面技术事业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熟悉公司业务经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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