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8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906)(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石股份”、“发行人”、“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已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问题回复
楷体加粗: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本反馈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 2
1. 关于分拆上市 ...... 4
2. 关于独立性 ...... 20
3. 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52
4. 关于实际控制人 ...... 66
5. 关于上下游行业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76
6. 关于财务内控不规范 ...... 89
7. 关于未决诉讼 ...... 93
8. 关于历史沿革 ...... 97
9. 关于新三板挂牌 ...... 155
10. 关于子公司 ...... 173
11. 关于经营资质 ...... 178
12. 关于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187
13. 关于环保 ...... 190
14. 关于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 197
15. 关于业务模式 ...... 204
16. 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211
17. 关于客户 ...... 214
18. 关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 257
19. 关于收入确认 ...... 264
20.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 270
21. 关于采购和供应商 ...... 299
22. 关于主营业务成本 ...... 330
23. 关于毛利率 ...... 355
24、关于期间费用 ...... 371
25. 关于应收账款 ...... 394
26. 关于坏账准备计提 ...... 402
27. 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 416
28. 关于存货 ...... 421
29. 关于短期借款 ...... 445
30. 关于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 449
31. 关于现金流 ...... 456
32. 关于机器设备 ...... 460
33. 关于税项 ...... 464
34. 关于募投项目 ...... 472
35. 关于疫情影响 ...... 474
1. 关于分拆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上市公司杰瑞股份分拆发行人上市。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发行人是否满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条件,详细披露本次分拆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是否符合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2)杰瑞股份是否已根据《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履行分拆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要求,是否合法合规。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核查方式、核查依据和核查结论。
【问题回复】
一、发行人是否满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规定的分拆条件,详细披露本次分拆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是否符合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三、杰瑞股份分拆德石股份上市符合《分拆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
杰瑞股份股票于 2010 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符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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