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 949,5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1.23%)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张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0.30%,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并注销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
公司股本的比例
张骁 董事、副总经理 949,500 1.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比例及期间:
张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 0.30%)。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并注销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其中张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骁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中作出了以下承诺:
1、发行人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骁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张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骁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③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规定。
④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⑤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履行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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