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0 16:15:42 股吧网页版
7-1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股票简称: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301160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翔楼新
材”)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46
其他问题 1 ...... 66
其他问题 2 ...... 67

问题 1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冲压特殊钢材料,在汽车领域应用于发动机系统、变速器与离合器系统、座椅系统、内饰系统等结构件及功能件,其他应用领域包括机器人、航空航天、电气产品、精密仪器、轨道交通、化工、刀具等;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呈现增长趋势,各期分别为 121183.69 万元、135347.52万元、148534.37 万元及 110500.38 万元。

发行人主要产品特种结构钢单价分别为 8449.78 元/吨、7841.45 元/吨、
7656.48 元/吨及 7233.53 元/吨,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钢材采购价格持续走低,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57%、24.05%、24.77%及 23.30%,最近一期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72%、80.99%、81.96%及 77.34%,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和天然气。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逐年增加,分别为 35568.04 万元、42983.24
万元、45176.49 万元及 41652.92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 29666.08 万元、31020.62 万元、34877.74 万元和 42529.13 万元,占当期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09%、21.87%、28.23%和 29.58%,存货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46、3.32、3.34 和 2.87(年化),最近一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0 万元、11431.01 万元、43551.99 万
元及 9168.90 万元。最近一期,预付款金额为 16349.83 万元,较 2024 年 12940.66
万元有所增长。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表现是否存在差异;结合新能源车与传统燃油车针对精密冲压钢材料的单车使用量、需求差异情况、相关技术迭代、行业发展及替代趋势,说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情况对下游需求量的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有)。(2)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定价机制、调价情况以及成本构成,说明在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程度波动时,发行人的成本控制措施以及成本传导机制,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发行人
成本、利润的影响;天然气、电力使用量变动情况与产品产量变动情况的匹配性,如不一致,说明相应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说明供应商集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