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7) 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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