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章忠,196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83 年 8 月至今,历任南京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工程学院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江苏省先进结构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炉分会理事长,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金属新材料分会副会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1 月至今,任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
独立董事姓名 本 年 应 参 加 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 备注
东会次数 (次)
王章忠 1 1 0 0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 年 应 参 加 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 备注
事会次数 (次)
王章忠 3 3 0 0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自 2025 年
9 月至 12 月任职期间暂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事专门会议次数
1 1 0 -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 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 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行驶独立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