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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16:11:41 股吧网页版
国能日新: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26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工作部署,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1)。为切实巩固并提升上述行动方案的实施成效,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聚焦战略,深耕主业,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让更多人用上高效、低价的清洁能源”为企业使命,秉承“诚信经营、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跟随我国“双碳”政策历史性机遇及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趋势下,在充分发挥以功率预测、并网控制等传统业务核心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创新实现产品性能的提升和产品线的延展,将新能源电力的管理从电力生产和电力消纳环节拓展到电力传输和电力消费环节,深化打造完整的新能源电力管理“源网荷储”全链条信息化产品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核心发展战略以及年度经营计划,在经营中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并行发展。传统主营业务方面,受益于新能源整体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及分布式“四可”管理要求带来的新增市场机会等因素影响,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在服务规模与项目数量快速增长,推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规模效应凸显。创新业务方面,在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浪潮下,公司积极发挥核心竞争力并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持续推进电力交易、储能智慧能量管理等创新产品的纵深布局,通过技术、产品的持续研发创新实现产品综合性能的提升和产品线的不断延伸。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自研“旷冥”新能源大模型并进行研发迭代工作,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深度学习方向与新能源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736.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4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25.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74.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50%;2025 年末资产总额241,902.23 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3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8,393.23 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36.86%。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 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运行机制作出相应完善,明确其监督职责边界及履职程序安排,推动监督职能专业化运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公司结合监管规则变化及实际经营需要,系统梳理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等 6 项制度,并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23 项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内部控制管理质量。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沟通,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与此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全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治理结构、对外投资等公司信息,努力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得益于公司对信息披露的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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