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经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具体如下: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4,480,000 股(含本
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
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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