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春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宋彬、彭黎明
联系电话 021-80508866
更换保荐代表人或其他情况 无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6-13
证券代码 301163
上市时间 2022-4-19
注册资本 816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主要办公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桥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 杨金德
实际控制人 杨金德、杨蕾
联系人 李林立
联系电话 0513-8060000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4-19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披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年报披
年报披露时间 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年报披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年报披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专项检查报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材料。
5、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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