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锐捷网络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共计 68,181,818 股,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68,181,81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7,684,23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0,497,5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9.85%。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 3,758,188 股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6,739,400 股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包含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568,181,8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27,272,727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5,454,545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795,454,54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 股 为 95,454,545 股 , 占总 股本 的 比例为 12.00% ,有 限售 条件 流通股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的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数量为 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0%,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 月 21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名,分别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和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进咨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星网锐捷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3 年 5月 21 日,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本单位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锁定期届满后,如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减持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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