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宁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33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66,668 股,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6,666,668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20,136,99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23%,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 66,529,67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77%。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152,609 股上市流
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 19,979,262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86,666,668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为 45,397,800 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 名股东,分别为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阳卓投资”)、冷兆武、许晓萍、冷兆文和许晓华。
阳卓投资、冷兆武、许晓萍、冷兆文和许晓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
期限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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