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3:39:06 股吧网页版
优宁维: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16 号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宁维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出
具立信中联审字[2026]D-0819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优宁维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优宁维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优宁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优宁维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优宁维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优宁维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的签章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6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08,370.64 111,775.6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
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
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
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
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