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8:36:06 股吧网页版
建研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韦法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执行总建筑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黄伟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建筑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伟军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核
算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修订。

(三)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负债管
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负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原制度更名
为《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四)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五)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
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等制度修订说明》、修订后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黄伟军先生简历

黄伟军先生,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005
年 5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公司前身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全民所有制企业)
工作,历任助理建筑师、建筑师、城市设计室主任;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6 月,
历任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设计室主任、方案创作所副所长、
所长;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公司方案创作中心主任;2019 年 7 月至
2023 年 8 月,历任公司建筑设计三院副院长(兼方案创作中心主任)、建筑设计
三院院长;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建筑设计三院院长、职工董事、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