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9:09:21 股吧网页版
建研设计: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根据本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推测公司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于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内部控制要素,具体包括公司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运营管理、采购与分包管理、销售与收款、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投资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风险、应收账款风险、业务分包风险、合同履行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涵盖了高风险领域,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体情况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了涵盖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环境、业务发展状况持续修订完善,2025 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经营发展需要,共修订完善制度 42 项,废止制度 3 项,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司内部营造诚信敬业的企业价值观,形成了良好内部控制环境,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发展战略。
(1)组织架构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自此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各层级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已根据最新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则,明确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能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监督、制衡及决策职能。公司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履行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